西医治疗原则
(1)轻、中度高血压采用一般治疗或药物相结合的方法,使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,预防和控制心、脑、肾等靶器官的病变发展,减少并发症。
(2)急进型高血压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,使收缩压下降6.67~10.7kPa(50—80mmHg),舒张压下降4~6.67kPa(30。50mmHg)为宜。治疗的目的在于有效阻止心、脑、肾等器官的进行性损害,又不导致重要器官的血灌注不足。
(3)根据不同患者的特点单独选用或联合应用各类降压药。一般多选一种降压药,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剂量,达到降压后再逐步改为维持量。重度高血压则选择联合用药。
具体措施及药物
在降压药物的具体选用上,应该考虑以下因素:
1)靶器官损害情况;
2)同时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;
3)伴随疾病的情况;
4)病人的治疗反应;
5)其他疾病用药和降压药之间的相互作用。